top of page

New Balance再次丟名,二審判賠500萬元

不論商標或專利知識產權均為是屬地主義,產品商標須及早至各國家商標局進行申請布局,否則若被他人早一步註冊商標,便需支付鉅額款項,才能獲得持續經營產品的機會。

美國知名運動品牌“新百倫”(New Balance)於1906年創立,2006年重返中國市場成立新百倫公司。2013年7月15日,該案原告周先生以新百倫公司侵犯其2004年6月註冊的“百倫”、“新百倫”商標專用權為由,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(簡稱館周中院)提起訴訟,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,並賠償其經濟損失9800萬元。

一審法院判決,周先生的註冊商標合法有效,其註冊商標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,並指出新百倫公司(New Balance)在類似商品上與周先生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,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,侵害了周先生的註冊商標專用權,應承擔停止侵權、賠償經濟損失、消除影響等責任。據此,廣州中院判令新百倫公司(New Balance)立即停止侵害周某涉案商標權的行為,並賠償9800萬元(相當於台幣四億七千六百萬元),並在其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。

新百倫公司(New Balance)不服一審判決,提起上訴。歷經三年時間,2016年6月23日,此商標糾紛案結果終於出爐,二審判決認定新百倫公司(New Balance)構成侵權,但一審的9800萬元賠償款被改判為500萬元人民幣(相當於台幣2400萬)。

這已經不是New Balance第一次在中國丟名,早在90年代,NewBalance便已經進軍中國,但當時使用的是“紐巴倫”這個名子。這個名稱為NewBalance在中國的獨家代理商所使用,但該代理商私自擴大產量,生產了許多品質不佳但卻印有N字樣的復古鞋,甚至搶先註冊了紐巴倫的商標。NewBalance一怒之下,以代理商違反經銷商規則取消該公司代理權,同時退出中國市場。

希望New Balance記取這兩次的教訓,切勿在忽視中國商標重要性啊!


最新文章

不再錯過禾榮的消息

​熱門文章

bottom of page